近日,不少网友反映位于滁州明湖板块的荣盛·明湖书苑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启动认筹活动,公然打出“全城公开认筹,限席臻藏!”、“状元门第 全城公开认筹”的宣传广告,并以“提前预选锁定房源、享受额外折扣”的名义向客户收取5000元预存金(认筹金)。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其中之一,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事实情况究竟如何?小编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位网友向小编提供了他向荣盛·明湖书苑缴纳的认筹预存款刷卡小票及签订的协议书照片。
购房网友与荣盛签订的认筹活动协议及缴费小票照片
协议书上,清楚的标注,客户缴纳5000元预存金,可享受VIP客户权益,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可以享受优先预约和首开1%的总房款优惠。这份协议书中的内容就是网友们反映的“认筹活动”。
此外,小编调查了解,今年9月初,荣盛·明湖书苑对外的部分宣传广告就陆续有“全城公开认筹”的活动信息。
截图来自微信朋友圈
截图来自荣盛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
为进一步证实,小编以购房者身份致电荣盛·明湖书苑售楼部,从接电的销售人员口中再次确定了认筹活动具体信息。据销售人员介绍,认筹活动期间,购房者交5000元认筹金,可锁定房源,并有额外的购房优惠,后期开盘后这笔款项可以退还。当小编问及项目是否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时,销售人员表示项目目前没有拿到预售证。
截止到小编发稿,在滁州市房管局也没有查到荣盛·明湖书苑的预售信息。
那么没有预售证能否认筹?
针对这种情况,一位业内专业人士告诉小编:“根据规定,如果开发商收取认筹金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话属于非法,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这是涉嫌违规的。”
早在2010年,住建部曾就开发商“认筹”发布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截图来源:住建部官网
对于滁州“荣盛·明湖书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公开收取认筹金一事是否存在违规?本网将继续关注。
最后,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目前有部分未取得预售证便开始进行认筹的房产项目,购房者要更加警惕开发商的各种违规行为,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滁州乐居